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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/11/16犯防所-舉辦「法律正反的思辯及其對應之防衛被害之道」專題演講

講者劉育偉(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),以思辨為主帶入現今法律實務上之應對。針對立法之部分,我國有權行使立法之機構為立法院及地方議會,非由人民親自制定,立法機關恐淪為政黨協商。而我國的訴訟制度是否能有效發揮功能,可從實務上之運作得知,律師本為幫助當事人維護訴訟上之權益,但律師並非了解所有的法律,因此多以原理原則講述給當事人,所以律師並非法律人而是商人;而法律制度並非完全的正義,以我國刑訴法為例,當事人並未包含被害人,且修復式正義是否能有效達到功效之爭議問題,且無罪的判斷可分為真的無罪、因證據不健全而無法定罪等。

  現今重大案件頻繁,因此講者認為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防治方法,講者亦主張我國的犯罪預防未落實,而有了犯罪預防之醫療循環理論,最後講者主張邏輯思辨的重要性,任何事情都要去質疑而不是一味的接受,為學生帶來不同的思辨與探討問題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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