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業務組 公告
112年3月20日
主 旨:碩、博士班學生申請112學年度轉系(所)事宜。
說 明:
日 期(民國112年) |
作 業 流 程 |
4/10(一) ~ 4/14(五) |
本校碩、博士生應於左列期限內,完成申請程序,逾期未完成者,視同未申請,申請步驟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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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7(一) ~ 4/28(五) |
受理系(所)實施考(口)試。 |
5/12(五)前 |
各系(所)將轉系(所)成績審核表及相關申請文件,以電子文簽請所屬學院院長複核後,再呈送教務長核定。 |
5月下旬 |
綜合業務組依教務長核定結果,公告轉系(所)通過名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