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綜合業務組】碩、博士班學生申請112學年度轉系(所)事宜。(檔案下載)
綜合業務組 公告
112年3月20日
主 旨:碩、博士班學生申請112學年度轉系(所)事宜。
說 明:
- 依據本校「碩、博士班學生轉系(所)辦法」【附件一】辦理轉系(所)作業。
- 申請期間:112年4月10日(一)至4月14日(五)。
- 碩士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轉系(所):
- 休學期間之學生。
- 學生入學方式明定不得申請轉系(所)限制者。
- 在職專班生不得申請轉入日間學制碩、博士班。
- 112學年度碩士班轉系(所)標準如【附件二】,博士班轉系(所)標準如【附件三】敬請參閱。
- 各系(所)轉系標準及其考(口)試事項,請向各系(所)辦公室詢問。
- 112學年度碩士、博班轉系(所)作業日程如下,敬請配合辦理:
日 期(民國112年) |
作 業 流 程 |
4/10(一) ~ 4/14(五) |
本校碩、博士生應於左列期限內,完成申請程序,逾期未完成者,視同未申請,申請步驟如下:
|
4/17(一) ~ 4/28(五) |
受理系(所)實施考(口)試。 |
5/12(五)前 |
各系(所)將轉系(所)成績審核表及相關申請文件,以電子文簽請所屬學院院長複核後,再呈送教務長核定。 |
5月下旬 |
綜合業務組依教務長核定結果,公告轉系(所)通過名單。 |